国家税务总局永州市税务局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3 08:28:57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永州市税务局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HNXXZC2019-1106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湖南省

项目联系人:段得前、吴颖

项目联系电话:0731-8445226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永州市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欧阳先生  0746-8335086

联系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109号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段得前、吴颖  0731-84452269

联系地址:长沙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永州市税务局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品目:A02051228--电梯

行业划分:C3435--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制造

预算金额:¥150.00万元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永州市税务局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

2. 数量、简要规格描述:

设备编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层/站/门

速度(m/s)

载重(kg)

安装地点

备注

01

乘客电梯

 

1台

19/19/19

≥1.75

≥1200

永州市税务局机关办公楼


02

1台

18/18/18

≥1.75

≥1200


03

1台

19/19/19

≥1.75

≥1050


04

1台

5/5/5

≥1.75

≥1050

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办公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条件(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制造许可明细(客梯A级)》;

(2)供应商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1.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0月21日起至2019年10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2.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3.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等原件购买磋商文件。

4.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等:

1.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日9时30分

2.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会议室)

3.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1月1日9时30分

4.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 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 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 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磋商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4日

2. 磋商公告发布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永州市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