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邵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2 17:24:33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邵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HNXXZC2020-1230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湖南省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50739565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新邵县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邓先生  13507395656

联系地址:湖南省新邵县酿溪镇江南路10号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段得前、吴颖  0731-84452269

联系地址:长沙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新邵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品目:B07-装修工程、B0801-房屋修缮

行业划分:建筑业

预算金额:¥471.61万元

(二)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邵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数        量:本次维修改造面积为5189.65m2

项目基本概况: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新邵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主要维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装饰装修系统:更换90系列铝合金中空玻璃窗、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粉刷腻子胶及墙漆、楼地面铺设瓷砖等;②给排水系统:铺设给排水管道;③电气系统:铺设电气线路;④建筑智能化系统:铺设弱电线路等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条件(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的能力;

(2)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照湘建建〔2015〕57号文配备(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下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他人员应当持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须提供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资格证书应当在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当与供应商一致;湖南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当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拟任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证明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1.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5月7日起至2020年5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2.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3.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等原件购买磋商文件。

4.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等:

1.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19日9时30分

2.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会议室)

3.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5月19日9时30分

4.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按照<财政部>(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 按照<财政部>(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 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 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磋商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2. 磋商公告发布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新邵县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