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18 15:29:26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市局机关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XXZG2021-157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市局机关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495.5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5.5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市局机关中央空调系统设备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所投的“冷水机组”须具有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2日 至 2021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方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个人身份证等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
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2599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0736-7890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联系方式:段得前、杨丹华、康 艳 0731-84452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736-7890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