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背镇户用缠绕玻璃钢整体式三格化粪池采购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6 16:14:43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县江背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江背镇户用缠绕玻璃钢整体式三格化粪池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江背镇户用缠绕玻璃钢整体式三格化粪池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XXZC2021-1596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31.2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1年8月-2021年10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1年8月-2021年10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1年8月-2021年10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1年8月-2021年10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供应商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1年11月12日起至2021年11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 11:30,下午 14:00 ~ 17:00 (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09: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长沙县江背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沙市长沙县江背镇白石中路2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7498122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联系人:吴晗、祝婷、康艳        联系电话:0731-84452269

保证金汇至: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长沙松桂园支行

银行账号:7319 0233 4110 401

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款、采购代理服务费汇至: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长沙芙蓉支行

银行账号:7401 5101 8260 0023 331

长沙县江背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