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县税务局文化展厅建设项目(展厅基础装修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0 10:38:09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县税务局文化展厅建设项目(展厅基础装修部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XXZC2021-164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县税务局文化展厅建设项目(展厅基础装修部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2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2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县税务局文化展厅建设项目中的展厅基础装修部分,展厅位于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三路28号长沙县税务局机关办公楼十楼,展厅面积约500平方米,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墙体拆除:对部分原有墙体进行拆除;②窗体封闭:按照展厅要求对原有窗户进行封闭;③各立面的处理:包含对部分地面的抬高找平、墙面的装饰、柱体的包装、基础格栅吊顶等;④各特色墙面装饰板的定制与安装;⑤强弱电安装;⑥中央空调系统安装与调试;⑦消防系统安装与调试;⑧其他装饰装修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后70日历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的能力;(2)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配备(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下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他人员应当持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必须提供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资格证书应当在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当与供应商一致;湖南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当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拟任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证明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3)湖南省外企业必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6日  至 2021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方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等原件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②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③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④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县税务局     

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三路28号        

联系方式:朱女士18390858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联系方式:段得前、杨丹华、康艳 0731-84452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1380846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