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1年-2022年招标与采购代理服务选定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0 17:05:46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1-2022年招标与采购代理服务选定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和地址

1.采购人名称: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采购人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二路139号

二、招标条件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1年-2022年9月30日招标与采购代理服务入围项目。现采用招标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承担学校2021年-2022年9月30日招标与采购代理工作。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1.项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2.服务内容:通过发布公告邀请方式,择优选定2021年-2022年招标与采购代理服务定点机构。委托范围为学校可自主委托的所有招标与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参照住建部门相关要求进行项目比选,住建部没有规定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有权根据项目的需要直接委托给入围的代理公司,也可以另行公开比选代理公司。

3.招标代理范围:完成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招标代理具体代理任务在每次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推荐每个分包排名靠前1-5名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确定每个分包排名靠前的五家供应商为中标人。

5.项目分两包:

1包: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

2包:工程类项目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工商行政处罚记录;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相关内容截图,并做承诺函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具有所投业务相应监督管理网站的备案证明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提供书面承诺:我公司除按合同要求正常收取标书费及中标服务费外,不再向中标人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如专家费、场地费等),如有类似情况发生,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招标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行政楼509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上午9时,地点为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行政办公楼511室),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发布媒体: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官网。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的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二路139号

联系人:刘老师

  话:0731-88811599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21年6月17日